10月16日消息,据 Plastics Today 报道,华盛顿特区律所 Bergeson & Campbell(B&C)举办"塑料与政策:微塑料、EPR与新兴趋势"网络研讨会,系统梳理了美国微塑料监管的碎片化格局。
定义层面,B&C 高级毒理学家指出,全球尚无统一的微塑料定义,但核心共识正在形成,企业需要跟踪并管理不同司法辖区的定义差异。联邦层面,目前唯一针对性法律仍是2015年《无微珠水域法》,且仅限洗面奶、牙膏等化妆品类目;值得注意的是,EPA第六轮未受监管污染物监测规则(UCMR 6)并未纳入微塑料,而这本是根据《安全饮用水法》启动监管的必要前奏。
州层面,加州成为最严样本:2027年1月1日起禁售炊具、食品包装、牙线、婴幼儿用品与消防泡沫等产品,2028年起扩大至地毯、清洁用品、化妆品、纺织品、滑雪蜡与软体家具。此外已有七个州针对塑料与包装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将末端处理责任转移至生产商。
欧盟方面,B&C 律师提醒 EU 已形成体系化路线:2023年REACH限制故意添加微塑料,塑料颗粒流失条例约束储运环节,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已于2026年8月生效。即便不直接出口欧盟,美国企业也可能通过供应链传导承受合规负担——"不盯欧盟市场,可能意识不到上下游的连锁义务"。
(来源:Plastics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