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全文】
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化工产业布局,规范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0〕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园区是指由多个相关联的化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