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消息,中国商务部与科技部周五发布出口管制目录修订草案,拟禁止外国主体收购专有的细胞与基因治疗、小干扰RNA(siRNA)以及病原体功能获得性研究平台,同时对细胞基因治疗与siRNA领域的药物靶点发现与验证技术向境外整体转让设置审批限制——受限制交易须经监管批准而非一概禁止。生物医药被列入本次修订覆盖的40项关键技术,同批还涉及人工智能与光伏绿色能源领域。
草案对行业最关心的交易结构给出了明确边界:商务部发言人在问答中强调,对外许可协议以及利用专有技术提供外包研发与生产服务(CDMO模式)不在禁止之列,药靶发现验证技术的对外许可原则上将获批准。这意味着License-out模式基本不受影响,受冲击的是平台型公司的整体出售——阿斯利康2023年底10亿美元收购Gracell(核心资产FasTCAR平台)这类交易在新规下大概率无法成行。
政策背景是中国生物医药资产海外交易的爆发式增长:据中国药品监管部门数据,今年前8个月中国生物技术资产境外交易额已达1200亿美元,同比增长36%;仅上半年中国药企就达成81笔许可交易,价值最高约1100亿美元。罗氏本周刚与Rona Therapeutics签下总额11.6亿美元的RNAi肥胖疗法授权,诺华10月初也与Abogen达成最高7.8亿美元的mRNA自免疗法合作。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15日。
(来源:Fierce Bio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