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变化!《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化工条目,要修订!
10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了《〈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化工)》,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根据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对其中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中化工条目进行了修订。《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化工)内蒙古自治区1.现代煤化工(煤制乙二醇除外,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2.氯碱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