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消息,加州最高法院在一项密切关注的裁决中支持了吉利德科学(Gilead Sciences),裁定该公司在艾滋病预防药物Truvada的安全性改进方面不存在法律上的"创新义务"。
这起诉讼源于吉利德被指控在推出更安全的HIV预防药物Descovy(替诺福韦阿拉芬酰胺,TAF)之前,长期继续销售含有较高肾毒性和骨密度损失风险的Truvada(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原告方主张,吉利德在已知TAF配方更安全的情况下延迟推出Descovy的行为构成了"创新过失"——即公司有法律义务及时向市场提供更安全的产品替代品。
加州最高法院的裁决否定了这一法律理论。法院认为,制药公司在产品责任法框架下没有前瞻性的"创新义务"——即不因未开发或延迟开发更安全的替代产品而承担过失责任。这一裁决意味着,即使一家制药公司拥有更安全药物的技术能力,选择继续销售已获批但风险较高的产品版本本身不构成可诉的过错行为。
该裁决对制药行业具有深远意义。如果法院采纳了"创新义务"理论,制药公司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每一次产品迭代的时间决策都可能成为诉讼标的,可能抑制创新积极性或迫使公司在安全性证据尚不充分时仓促推出新产品。
吉利德的Truvada是全球最广泛使用的HIV暴露前预防(PrEP)药物。该药物曾为吉利德带来了数十亿美元的年收入。Descovy于2019年获批用于PrEP,临床试验显示其骨密度和肾功能影响显著低于Truvada。目前全球约有250万人使用PrEP药物进行HIV预防。这一裁决为制药行业在产品迭代和安全标准方面的法律义务划定了重要边界。
(来源:STAT News)